新京报讯(记者 刘思维)近日,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禁毒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刘威被控走私毒品一案二审维持原判。12月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刘威犯走私毒品罪,刑期三年六个月,新京报记者从刘威的代理律师处获悉,刘威不服判决,已决定申诉。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3年12月,刘威在未向分局领导及市局禁毒支队汇报的情况下,违规将王迁(化名)作为特情人员使用,擅自指示王迁通过某境外聊天软件联系到一泰国贩卖大麻人员,让其向国内邮寄大麻样品,并向王迁提供了国内收件地址、收件人及电话。收件地址为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所在地。
图为大麻样品(资料图/图文无关)
2023年12月18日,两名辅警按照刘威指示在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大门附近快递柜取境外邮寄的包裹时,被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及浑南分局禁毒大队民警控制,公安机关在包裹中查获160.25克大麻叶。几天后,刘威主动交代,公安机关又从寄到该快递柜的另一境外包裹中查获1352.09克大麻叶。经鉴定,上述大麻叶中均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
起初,公安系统内部对刘威展开调查,刘威被免职。2024年2月,于洪分局刑警大队将王迁涉嫌走私毒品一案移送审查起诉至于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认为刘威也涉嫌走私毒品犯罪。2024年3月15日,检察机关决定对刘威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立案侦查,刘威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被刑事拘留。2024年10月29日、2025年4月16日,该案在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两次庭审中刘威均表示自己无罪,辩护人也为其作无罪辩护。
2025年10月14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威犯走私毒品罪,刑期三年六个月,刘威当庭提出上诉。
刘威因犯走私毒品罪获刑三年六个月,图为法槌(资料图)
毒品犯罪研究专家、云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莫关耀曾在2024年11月1日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构成走私毒品罪行为人客观上需实施违反禁毒与海关法律,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且具有明知是毒品而走私的主观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该案的关键在于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刘威是基于职务、为了工作而实施的走私毒品行为。
刘威案的争议焦点为,刘威走私毒品是否出于工作目的,这决定了他是否构成犯罪。
二审裁定显示,法院认为,相关证据不能认定刘威让王迁从境外走私大麻入境是出于工作目的,理由是:刘威让王迁与境外贩毒人员联系至案发的半年间,既未履行审批程序建档,也未向上级领导汇报;此外,王迁经刘威同意后通过网络平台向他人发布售毒信息,诱使他人购买大麻,之后刘威又将相关情况提供给公安办案机关,使相关买毒人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这是被明确禁止的非法行为,并且刘威并未着手开展获取跨国毒品犯罪线索的相关工作;刘威与王迁之间存在金钱往来,案发后两人删除微信聊天记录。
刘威在申诉状中表示,自己将王迁作为特情人员使用获取贩毒线索的行为,“程序上违规,但性质上仍属于工作行为”“绝对没有走私毒品的主观故意,不可能构成走私毒品罪。”
刘威的申诉代理人,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鹏和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亮在申诉代理意见中指出,两级法院忽视了多个指向刘威涉案行为是出于工作目的的证据,包括涉案毒品收件地址为于洪公安局、收件人为辅警,刘威要求两名辅警取件时戴手套并全程录像等,以及刘威的工作笔记,其中多次记录了与王迁有关的工作安排。
刘威的工作笔记多次提到与王迁相关的工作安排 受访者供图
同时,刘威的申诉代理人表示,二审期间,两位辩护人尚未来得及向合议庭提交辩护词、未收到二审合议庭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期限,且没有机会当面向合议庭陈述辩护意见,法院就作出二审裁定。
张亮告诉新京报记者,刘威不服判决,已决定申诉。
编辑 杨海 校对 杨利



































